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

一、在律法時期,耶和華神頒布律法帶領人在地上生活,讓人知道什麼是罪,什麼是義,達到知罪的果效。

       神為什麼要頒布律法,如果神不頒布律法,我們人類會怎麼樣?

       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(羅馬書3:20)

       神話:「起初,在舊約律法時代帶領人,就像帶領小孩生活似的,起初的人類是從耶和華初生的人類,也就是以色列人,他們對如何敬畏神、如何在地上生活這些都不明白。……就這樣的人類,若沒有人指引,沒有人親自帶領他們,就永遠沒有人類正規的生活,只能讓撒但偷著擄去。」

       「最起初的人類一無所知,神只有從最淺顯的、最基本的人類生存的原則、生活必須要有的這些條例開始來教導人,把這些東西一點一點地作在人心裡,通過這些話語的規定、通過這些條例讓人對神有逐步的了解,對神的帶領有逐步的領會、理解,對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基本的概念,達到這些果效之後,神才能一點一點地作以後要作的工作,所以說,律法時代的這些條例與神作的工作是神拯救人類工作的基礎的基礎,是神經營計劃的起步工作。」

       「在律法時代,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,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,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,與埃及人並無關係,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,以誡命來要求他們,是否守安息日,是否孝敬父母,是否拜偶像,等等,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。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,或者被石頭砸死,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,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。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,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。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。耶和華定誡命、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,順服他的話,不至於悖逆他,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,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。所以,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。」

       耶和華神用律法來約束人不要犯罪,帶領人過正常敬拜神的生活。但到了律法時代末期,人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,犯的罪也越來越多,以至沒有足夠的贖罪祭來贖人的罪了,都面臨被律法定罪、處死的危險。如果律法時代的工作繼續這樣下去,我們人類將會怎麼樣呢?神不作新的工作行不行?下次繼續分享。

    來源:轉載網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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